關于做好2012年第二季度物資設備采購計劃申報工作的緊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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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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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單位:
為進一步增強我校政府采購預算和計劃的約束力,保證我校國庫支付工作正常開展,根據《中央單位政府采購管理實施辦法》(财庫[2004]104号)和《财政部關于進一步做好中央單位政府集中采購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财庫[2009]101号)的文件精神,請各單位于2012年4月12日上午12時前,将2012年第二季度物資設備采購計劃上報我處,以便我處及時彙總、編制和上報僑辦。
屬中央财政經費的采購計劃,必須填寫在“中央财政經費采購計劃編制表”上,見附件1,中央采購項目品目名稱見附件2。
屬廣東省财政經費的采購計劃,必須填寫在“廣東省财政經費采購計劃編制表”上,見附件3,廣東省采購項目品目分類見附件4。
政府集中采購必須按照批準的政府采購預算、政府采購實施計劃執行。沒有上報采購計劃或采購計劃填錯表格導緻上報錯誤,将被财政部門視為”未納入政府采購預算和政府采購實施計劃的政府采購項目,采購單位不得組織實施,不得支付采購資金”。請各單位充分認識政府采購計劃編報工作的重要性,準時準确上報。
聯系人:顧老師
聯系電話:85220066
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
二O一二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