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2年秋季學位審核及相關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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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學院、系(所、中心)及相關部、處:
根據學校工作安排,現将秋季學位審核及相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學位申請
(一)博士、碩士學位申請者。
1.本次博士、碩士學位申請受理人員:
(1)學曆教育博士、碩士研究生;
(2)既往已通過答辯,因發表論文等科研情況不符合學位申請要求的人員;
(3)2012年夏季申請學位人員,因評閱或答辯未通過的,不在此次受理範圍。
2.時間安排和材料提交。
博士、碩士學位的申請與審核工作都需通過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系統)進行,不單獨接收紙質申請。
需參加答辯人員,6月25日-7月15日在系統中提交學位申請和學位論文用于文字重合率檢測和電子評閱;已通過答辯,但因科研情況等原因需參加本次學位申請人員,9月5日前提交學位申請,其他材料按暨學位〔2012〕4号文件和本次學位申請工作日程安排(見附件)辦理。
科研情況審核要求發表的論文在9月底前見刊,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時至少需提供論文校對稿(清樣)。
本次學位申請的受理時間是在暑假,各學院可以根據學校安排對本院學生的申請材料提交時間另做規定,不能按學校截止時間提交申請和論文的原則上不予受理。确有特殊情況的,學位辦将其列為定向抽查對象,對其學位論文進行“雙盲”評審。
(二)學士學位申請者。
學士學位的受理按教務處和教育學院的要求安排。
二、學位審核、論文評閱和答辯
(一)導師。
6月30日前導師對需參加答辯的研究生的學位論文完成初審工作,并對是否同意本次申請提出意見。
(二)學科組和系(所、中心)。
學科組和系(所、中心)于9月10日前組織完成答辯和科研情況的初審工作。聘請校内老師作為論文評閱人的,實行網絡電子評閱,專家在系統上提交評閱意見并打印簽名存檔。
由學科組和系(所、中心)确定的答辯秘書需在9月10日前通過系統提交評閱及答辯相關材料。
(三)學院和學位評定分委員會。
學院和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對學位申請者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7月15日前各學院根據學校有關研究生學位論文雙盲評審實施辦法,抽取一定數量論文進行盲審,公布抽查到盲審的學生名單并完成盲審論文的寄送工作。
9月10日前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完成本學科博士、碩士和學士學位的審議表決工作。分委員會會議結束後将下列紙質材料報學位辦:
1.各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會議紀要。
2.分委員會建議授予博士、碩士學位人員名單(需有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主席簽名)。
3.本次學位申請未獲通過的研究生名單電子版及紙質版(請說明屬于哪種原因未通過:評閱未通過、答辯未通過、因發表論文問題未表決、分委員會表決未通過等情況)。
4.分委員會會議通過需提交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的其他材料。
5.經學生簽名的學位信息采集表,非學曆研究生的藍底紙質照片一式2份,均按學号排好序。
6.境外學生相應身份證件複印件(港澳台學生為身份證複印件、外籍學生為護照複印件、華僑學生為華僑身份證或中國護照複印件)。
(四)校學位評定委員會。
拟定9月下旬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召開會議審議博士、碩士和學士學位授予問題。
三、學位論文、檔案及有關材料
學位論文、學位檔案和學位電子照片等事宜根據暨學位〔2012〕4号文件規定和本次學位申請日程安排辦理。
四、其他
(一)為保護學生、導師和學校的知識産權,學校将對博士學位論文及碩士學位論文進行一次免費文字重合率檢測(以下簡稱查重),請學生和導師不要将學位論文送其他公司查重,以免帶來知識産權等方面的糾紛。論文文字重合率檢測結果可從系統中查詢,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的檢測和處理按《太阳集团app首页關于研究生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預防及處理暫行辦法》(暨學位〔2011〕26号)執行。
(二)本工作安排務必通知到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主席、學科組組長、研究生導師及學位申請者。
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不同層次、不同類型學位申請者的要求,按照工作安排,組織好學位論文的答辯,嚴格按規定的時間提交有關材料和召開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會議,并将結果上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
請教務部門和教育學院按照學校的統一安排,認真做好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學士學位的申請與審核工作,并及時向學位辦通報工作進展。
特此通知
附件:2012年秋季研究生學位工作日程安排表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2012年秋季研究生學位工作日程安排表
時 間 | 工 作 内 容 | |
博士、碩士 學位申請人 | 6月25日-7月15日 | 需參加答辯的申請人提交學位申請和學位論文電子版進行文字重合率檢測 |
9月5日前 | 既往已通過答辯,因科研情況不符合學位申請要求的申請學位人員提交學位申請 | |
9月10日前 | 答辯結束。電子照片采集、系統上傳确認、提交紙質照片,提交學位信息采集表,提交發表論文和科研成果進行審核 | |
9月3日-9月15日 | 在系統裡修改論文題目 | |
9月20日前 | 提交學位論文最後修訂稿的紙質版和電子版 | |
學科組 學 院 | 7月10日-15日 | 審核學位申請人員情況 |
7月15日前 | 公布盲審抽查名單和寄送盲審論文 | |
9月10日前 | 組織論文答辯,審核學位申請人科研情況是否符合學位申請要求 | |
各學位評定 分委員會 | 9月1日-9月10日 | 審核學位申請人科研情況是否符合學位申請要求 |
9月11日-9月17日 | 各分委員會會議審議、表決授予學位人員名單,報送學位材料至學位辦 | |
校學位評定委員會 | 9月下旬 | 審議、表決授予學位人員名單 |
學位辦公室 | 7月16-17日 | 所有學位申請人員學位論文的文字重合率檢測 |
學位評定委員會會議前 | 準備學位評定委員會會議審議的申請學位人員名單、材料及會議審議相關内容 | |
學位評定委員會會議後 | 公布獲得學位人員名單,制作、發放學位證;辦理學位檔案等有關材料 |
(注:7月17日-8月31日為學校教工暑假時間,如有需要,請聯系暑假值班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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