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請2011-2012年港澳台僑及華人研究生獎助學金的通知
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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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申請2011-2012年港澳台僑及華人研究生獎助學金的通知
院内各單位:
根據國家教育部及國僑辦獎學金管理辦法,現開始受理2011-2012年度港澳台僑及華人研究生獎助學金申請,有關具體事宜如下:
一、國家港澳台僑及華人研究生獎學金
(一)評選對象
我校在讀全日制及兼讀制台灣、香港、澳門、華僑及華人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二)申請獎學金的基本條件
1、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誠實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養;
2、在校期間勤奮學習、成績良好。
(三)獎學金的等級及獎勵标準
1、在讀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獎學金:分四個等級,其中:特等獎每生8000元,一等獎每生7000元;二等獎每生5000元;三等獎每生4000元;
2、在讀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獎學金:分四個等級,其中:特等獎每生9000元;一等獎每生8000元;二等獎每生7000元;三等獎每生5000元;
3、兼讀制研究生獎學金:獎勵标準為每生2000元。
(四)申請辦法及推薦程序
1、由學生本人填寫《台灣、港澳及華僑華人研究生獎學金申請表》(見附件1);另附成績單一份(二年級及以上研究生提供在學成績,一年級研究生提供本科平均成績。成績單可自行打印,請院系蓋章)。申請表、成績單、發表論文複印件及獲獎證明材料複印件于2012年11月16日前交到所在學院。申請該項獎學金的華僑及華人研究生需另附一張護照照片頁複印件。
2、學院對申請學生進行初步審核,并根據學習成績和日常表現等對候選人按學生類别進行排序,填寫《台灣、港澳及華僑華人研究生獎學金申請彙總表》(見附件2)。
3、學院于2012年11月19日前将申請材料及彙總表交研究生院辦公室(行政辦公樓430)。紙質版彙總表需須加蓋學院公章,電子版彙總表發送到864917488@qq.com。
4、學校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确定推薦名單并進行公示。
5、推薦名單于2012年11月下旬報送國僑辦和教育部。
二、國家港澳台僑及華人研究生助學金
(一)評選對象
我校在讀全日制台灣、香港、澳門、華僑及華人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二)申請助學金的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尊師愛校,品行端,家庭經濟困難;
2、在校期間勤奮學習、成績良好。
(三)助學金的等級及獎勵标準
一等獎每生5000元;二等獎每生3000元。
(四)申請辦法及推薦程序
1、由學生本人填寫《台灣、港澳及華僑華人研究生助學金申請表》(見附件3);另附成績單一份(二年級及以上研究生提供在學成績,一年級研究生提供本科平均成績。成績單可自行打印,請院系蓋章)。能提供本人所在社區家庭經濟困難證明者優先考慮。申請材料于2012年11月16日前交到所在學院。申請該項獎學金的華僑及華人研究生需另附一張護照照片頁複印件。
2、學院對申請學生進行初步審核,并根據學習成績和日常表現等對候選人按學生類别進行排序,填寫《台灣、港澳及華僑華人研究生助學金申請彙總表》(見附件4)。
3、學院于2012年11月19日前将申請材料及彙總表交研究生院辦公室(行政辦公樓430)。紙質版彙總表需須加蓋學院公章,電子版彙總表發送到864917488@qq.com。
4、學校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确定推薦名單并進行公示。
5、推薦名單于2012年11月下旬報送國僑辦。
三、說明
1、申請人須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尤其是學号無誤,如經批準獲獎,學校将根據學号所對應的銀行賬号發放獎學金。
2、因時間緊迫,請符合條件的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内提交申請材料,過期不予受理。
注:已申請港澳台僑及華人研究生獎學金的在讀全日制研究生也可同時申請助學金。
特此通知
附件下載:http://course.jnu.edu.cn:8091/down.php?menu_id=11&sort_id=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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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