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教通〔2013〕1号
各學院(部):
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及學校相關文件精神,現啟動太阳集团app首页2013年度第一批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項目類型
本批申報項目分為三類:創新訓練項目、創業訓練項目和創業實踐項目。
(一)創新訓練項目。
創新訓練項目是本科生個人或團隊,在導師指導下,自主完成創新性研究項目設計、研究條件準備和項目實施、研究報告撰寫、成果(學術)交流等工作。
(二)創業訓練項目。
創業訓練項目是本科生團隊,在導師指導下,團隊中每個學生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扮演一個或多個具體的角色,通過編制商業計劃書、開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業運行、參加企業實踐、撰寫創業報告等工作。
(三)創業實踐項目。
創業實踐項目是學生團隊,在學校導師和企業導師共同指導下,采用前期創新訓練項目(或創新性實驗)的成果,提出一項具有市場前景的創新性産品或者服務,以此為基礎開展創業實踐活動。
二、申報條件
(一)申請主體原則上應為2010或2011級全日制本科生(五、六年制可擴至2009或2008級)。具體資格條件參見《太阳集团app首页“國家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管理辦法(試行)》(暨教〔2009〕21号)、《太阳集团app首页“廣東省大學生創新實驗項目”管理實施方案(試行)》(暨教〔2010〕41号)、《太阳集团app首页本科生科技創新工程實施方案(試行)》(暨教〔2004〕132号)的相關規定。已經承擔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在研項目超過2項(含2項)的同學,不得參與本次申報。
(二)申請人作為項目負責人原則上隻能申報1項,作為項目組成員最多隻能參與2項項目。
(三)創新類項目可以是個人或者是團隊申報,創業類項目必須是團隊申報,但團隊成員最多不超過5人(含負責人)。
(四)每個項目至少要有一名指導教師。要求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認真負責、學術水平高、科研能力強、學風正派、治學嚴謹,能認真履行指導職責。已經指導在研項目超過2項(含2項)的老師,原則上不得再承擔指導任務。創業實踐項目還須有一名校外導師。
(五)創新及創業訓練項目必須在項目組成員畢業之前完成,創業實踐項目可适當延長項目周期。
三、申報要求及時間
(一)項目組填寫《太阳集团app首页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申報書》(紙質版一份,見附件1),會同電子版一并提交給指導老師所在學院(部)教學科研部門。
(二)各學院(部)收齊申報材料,填寫《太阳集团app首页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學院(部)彙總表》(紙質版一份及電子版,見附件2),于3月11日下午五點前交至教務處實踐教學科(地址:學校辦公樓212室,聯系人:王璐、唐慶峰,電話:85220034, E-mail: ojwsjk@jnu.edu.cn)。
附件:1.太阳集团app首页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申報書
2.太阳集团app首页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學院(部)彙總表
二O一三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