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關于征集2013年廣州市與伯明翰大學、烏克蘭國家科學院和香港科技大學科
20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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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學院、老師:
接廣州市科信局關于征集2013年廣州市與伯明翰大學、烏克蘭國家科學院和香港科技大學科技合作項目的通知(穗科信字〔2013〕62号),拟征集定向與伯明翰大學、烏克蘭國家科學院和香港科技大學科技合作項目,請有合作的老師與學校聯系。
注意:該類項目為2014年度廣州市科技計劃項目,整體要求與計劃項目一樣,各類科技計劃項目總共限報40項,學校需統一評審推薦,請申請該類項目需于3月26日下午5點前由學院網上推薦提交完成,學院提交推薦項目彙總表(加蓋院章),學校将組織初審,确定各學院推薦項目名單。
學校聯系人:吳陸生 肖誼 林滿
聯系電話:85220038、85228206
原通知鍊接:關于征集2013年廣州市與伯明翰大學、烏克蘭國家科學院和香港科技大學科技合作項目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我市與伯明翰大學、烏克蘭國家科學院和香港科技大學簽署合作框架協議的科技合作計劃,重點支持開展技術應用與研發産業化合作,提高廣州科技成果轉化與産業化水平,加快戰略性新興産業的發展,現征集我市與伯明翰大學、烏克蘭國家科學院和香港科技大學的科技合作項目。
一、申報要求
(一)重點支持合作産業化項目和應用型合作研發項目。優先支持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度大、行業影響度廣、産業鍊拉動效應強、市場前景好、技術重要性高的,以企業為主承擔單位的應用示範性項目。
(二)不支持基建、純設備采購項目,不支持成熟技術和産品的市場推廣項目。
(三)項目申報單位為在廣州市區域注冊登記的企事業法人,且合作項目産業化基地落在廣州。
(四)項目負責人須具熟悉本研究領域,具有中級以上(或同等)職稱,從事相關工作三年以上。
(五)項目必須有一個以上明确的國(境)外合作機構(填寫名稱時須注明國别或地區),以科研機構、大學、企業為主。在我國境内注冊的外商獨資或中外合資公司,以及申報單位在境外的母公司、子公司或分公司不能作為合作外方。外方合作機構須有相應的經費或技術投入。
(六)項目須提交正式簽署的與國(境)外合作機構進行科技合作的合同(協議)中外文複印件。内容包括:明确外方以何種形式投入;知識産權歸屬;合作方式;合作内容及預期目标;權益分配;雙方負責人簽名、中方單位加蓋公章;合作文本約定的合作内容須與申請項目的研究内容相符。雙方電子郵件及書信确認函,不能作為合作合同(協議)。
(七)項目自籌經費與申請經費比例不低于1:1。
二、申報方式
申報材料按以下内容要求提供,雙面打印一式5份紙質材料(一份有公章的原件,其他為複印件),以及整個申報材料的電子版,送項目受理單位。
(一)《廣州市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書》和《廣州市科技計劃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在廣州市科信網搜索“2011年對外合作專項指南”、“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提綱” 下載研發類申報書、可行性報告樣稿)。
(二)申報單位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法人證書的複印件(加蓋公章)。
(三)與國(境)外合作機構簽署的合同(協議)的中外文複印件。提交紙質申報材料時,需提供合同或協議中外文原件作受理查驗核對,否則将視作形式審查不通過。
(四)申報單位與參與單位之間的合同(協議)。
(五)2011、2012年度财務專項審計報告或财務會計報表(高校隻須提交财務會計報表),審計報告、會計報表附注須反映開展國際科技服務業務的經費投入。
(六)中外雙方項目人員的身份證(護照)、學曆、職稱證明材料複印件。
(七)自籌經費和使用情況說明、自籌經費承諾函原件各一份。
(八)國際查新報告複印件(查新時間2012年6月1日至項目申報截止日期有效)。
三、申報時間、受理地點及聯系方式
(一)紙質申報材料報送時間。
紙質申報材料受理時間為2013年4月11日。
(二)申報材料受理地點。
受理點:廣州安恪迪科技項目評價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新都會大廈8A08。
聯系人:黃振林。
聯系電話:81307221。
(三)聯系方式。
對總體申報要求或總體申報材料要求有疑問,請緻電市科信局交流合作處。
聯系人:肖昌灌、羅铮。
電 話:83124196、83124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