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關于申報香港與内地高等學校師生交流計劃項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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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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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學院系、直屬單位:
根據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為落實教育部關于開展内地與香港高等學校師生交流計劃項目的相關内容,現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于2013年申報香港與内地高等學校師生交流計劃項目的通知》。請各有關單位積極申報。
申報項目獲得審批後,教育部将通過向内地高校提供項目補助的辦法向香港高校來内地學習、科研、實習時間3天(含)以上的師生提供全額資助或部分資助。
請各有關單位根據教育部辦公廳文件要求(見附件1),結合自身實際情況,與香港合作院校就具體項目内容和執行時間積極溝通,達成一緻後,填寫《項目申請書》(見附件2)。本次申報的項目需在2013年9月1日至2013年12月30日及2014年期間執行。
請各有關單位于2013年5月20日之前将項目申請書電子版發送至tguoning@jnu.edu.cn,具體申報要求和資助内容詳見附件1。由于有關項目經費标準及其管理辦法教育部将另行下達,填寫申請書時,項目經費預算一欄暫不填。
聯系人:郭甯聯系電話:85220457
國際交流合作處/港澳台僑事務辦公室
201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