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關于申報2014年“諾貝爾獎大師暨南行”項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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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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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所:
根據國家外國專家局《關于報送2014年度外國文教專家聘請計劃》,現組織申報2014年“與大師對話-諾貝爾獎獲得者校園行”重點項目,有關申報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項目資助對象
諾貝爾獎獲得者。
二、項目資助标準
聘請單位可向我處申請專項經費,用于資助諾貝爾獎獲得者來校工作的國際旅費及其他相關費用,最高額度為人民币9萬元。
三、聘請辦法
1、聘請單位應于2013年7月10日之前向國際交流合作處提交書面申請,包括《諾貝爾獎大師申報表》(見附件)和大師簡曆;
2、大師來訪期間的接待工作由聘請單位和國際交流合作處統籌安排;
3、聘請單位應在學者來校講學或合作科研後一周内,将總結報告及中英文新聞報道報送國際交流合作處。
諾貝爾獎獲得者。
二、項目資助标準
聘請單位可向我處申請專項經費,用于資助諾貝爾獎獲得者來校工作的國際旅費及其他相關費用,最高額度為人民币9萬元。
三、聘請辦法
1、聘請單位應于2013年7月10日之前向國際交流合作處提交書面申請,包括《諾貝爾獎大師申報表》(見附件)和大師簡曆;
2、大師來訪期間的接待工作由聘請單位和國際交流合作處統籌安排;
3、聘請單位應在學者來校講學或合作科研後一周内,将總結報告及中英文新聞報道報送國際交流合作處。
學校國際交流合作處
201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