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關于重申禁止公款旅遊的緊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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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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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各單位:
7月3日,省紀委通報了近期查處的“慵懶散奢”8個典型案例。省委教育工委也于日前發出了《關于堅決禁止公款旅遊的通知》(粵教發電〔2013〕5号),對高校暑假期間易發的公款旅遊或變相公款旅遊做出了明确的禁止性規定。學校黨政辦已于7月3日在校園網“校内通知”欄轉發了此通知。但據反映,學校個别單位仍有公款旅遊的計劃,并準備成行。為堅決貫徹落實上級黨風廉政建設精神,堅決制止公款旅遊行為,現強調有關紀律要求如下:
一、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關于堅決禁止公款旅遊的通知》(粵教發電〔2013〕5号)要求,堅決禁止公款旅遊或變相公款旅遊。
二、已有計劃但尚未成行的,必須立即終止。已出行的,帶隊負責人必須組織幹部職工立即返回。
三、各單位要進一步組織幹部職工認真學習有關禁止公款旅遊的通知和規定精神,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工作責任制。單位黨政一把手必須以高度的政治責任心,采取堅決的措施,切實抓好本通知的貫徹落實工作。
學校重申,發生公款旅遊事件,除依規依法嚴肅處理直接責任人外,還要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問責制的規定,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學校紀委将加強監督檢查,對本通知發布後依然組織公款旅遊的,将依規依法從嚴查處。
中共太阳集团app首页紀律檢查委員會
201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