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關于申報2014年度“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簡稱“111”計劃)
20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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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我處今日收到教育部、國家外專局發來的《關于申報2014年度“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新建基地》的通知,現将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學科領域和重點
“111計劃”主要支持建設高校自然科學領域的學科引智基地。新建引智基地将重點支持外專引智工作基礎較好、學科研究處于全國領先的引智基地,在學科領域上,優先支持新興交叉學科。
二、資助方式
“111計劃”引智基地的建設周期為5年,每年度支持經費不低于180萬元,其中國家外國專家局文教專家聘請計劃經費90萬元,其餘經費由學校“985工程”經費配套或自籌經費配套。
三、申報條件
根據《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新建基地申報條件如下:
1.拟申報的學科創新引智基地要以國家重點學科為基礎,以國家、省、部級重點科研基地為平台,具有良好的國際合作研究基礎。
2.學科創新引智基地人員構成:
(1)應聘請不少于10名海外人才,其中包括:不少于1名學術大師;不少于3名學術骨幹,不少于6名來華短期學術交流學術骨幹; (2)配備不少于10名國内科研骨幹。
3.學科創新引智基地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海外人才應在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學或研究機構任職,且與拟建基地有良好的相關合作研究基礎;
(2)海外人才所屬學科領域包括基礎科學、技術與工程、管理
(3)海外人才應具有外國國籍、所在國家或地區永久居留權,對中國态度友好,品德高尚,治學嚴謹,富于合作精神。學術大師年齡一般不超過70歲(諾貝爾獎獲得者可适當放寬),學術骨幹年齡一般不超過50歲;
(4)學術大師應為國際著名教授或同領域公認的知名學者,學術水平在國際同領域處于領先地位,取得過國際公認的重要成就;
(5)學術骨幹應具有所在國副教授以上或其他同等職位,擁有創新性思維,與學術大師有合作基礎,在所屬領域取得過同行公認的創新性成果;
(6)國内工作時間:學術大師每人每年原則上累計不少于1個月;學術骨幹每人每年累計不少于3個月,一般應有一名學術骨幹留在基地工作;每年來華短期學術交流的學術骨幹不少于6人次,時間不限;
(7)國内研究團隊學術帶頭人的年齡一般不超過65歲,科研骨幹成員應具有博士學位、5年以上科研工作經曆、年齡一般不超過50歲,國家和省部級各類人才計劃獲得者應占國内科研骨幹的一半以上。
四、申報工作要求
1. 已被其他高校引進聘用或已在前期學科創新引智基地受聘的海外學術大師和學術骨幹,不得重複引進聘用;
2. 海外學術大師和學術骨幹不能如期在申請書上簽名的,請将其同意與之合作的證明材料附于申請書正本後面。
五、申報、評審方式與時間
1. 請符合條件的單位認真填寫《高等學校創新引智計劃項目申請書》(紙質版和電子版),于2013年7月12日前将申報材料報送給國際交流合作處,并出具學院推薦函;
2.學校将在各學院申報的基礎上,組織“111”計劃領導小組及專家進行會審、答辯評審(時間及要求另行通知)。
聯系人: 方玲
聯系電話:85221892
電子郵箱: tfunling@jnu.edu.cn
國際交流合作處
201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