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14年博士生導師短期出國交流項目的通知
-27-
2013-12
文章來自: 閱讀次數:536
關于申報2014年博士生導師短期出國交流項目的通知
校内各博士研究生導師、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為進一步促進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實施工作,充分調動博士生導師積極性,加強對派出學生學習方面的檢查、指導和情感聯系,進一步推動國内外高校學科、人員之間的實質性交流與合作,根據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關于2014年博士生導師短期出國交流項目實施辦法》(見附件1)以及《關于做好2014年博士生導師短期出國交流項目實施工作的函》(留金發〔2013〕3055号)有關文件精神,現将我校組織申報該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申請人具有中國國籍,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較強國際交流能力。
2.申請人應為正在國外留學的“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聯合培養博士生或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的國内博士生導師。重點支持與留學院校國外導師有實質性合作、有較強國際交流能力的博士生導師。
3.申請人身心健康,申請時年齡不超過60歲。
4.已獲得國外大學或機構正式邀請信,邀請方應為派出學生的外方指導教師或外方指導教師所在院校/機構主管部門。
二、選派類别:高級研究學者
三、交流訪問及資助期限:一個月。
派出人員在外交流訪問時間不得少于四周。凡不足四周者,國家将追繳相關費用并影響我校今後本項目選派計劃。
四、選拔原則與方式
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由學校負責選拔推薦,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對各校推薦人進行審核後确定拟派出人員名單。
五、申報程序與時間安排
(一)提交申請材料階段(2014年3月5日前)
2014年3月5日前,拟申請短期出國交流項目的博士生導師,向研究生院學位辦遞交申報材料。申報材料包括:《太阳集团app首页博士生導師短期出國交流項目申請表》(見附件2),外方邀請信複印件、近5年主要科研成果(具體格式按附件3國家留學基金委留學申請表(訪學類)要求)提供)及外方合作導師介紹。
《太阳集团app首页博士生導師短期出國交流項目申請表》中“學院推薦意見”,請按國家留學基金委網報《單位推薦意見表》中要求填寫(附件4),需綜合考察申請人近5年教學科研與工作情況、綜合素質與健康狀況,以及明确說明申請人出國訪學必要性、可行性以及目标。(其中明确說明申請人所指導派出學生情況(含學号、姓名、留學單位)、拟訪問國外院校/機構、國外合作教授及合作項目或課題情況)。
(二)學校審核推薦人選名單(2014年3月6日至11日)
學校對申請短期出國交流項目的博士生導師進行資格初審與推薦,審批确定推薦人選。
(三)校内公示推薦人選(2014年3月12日至19日)
(四)學校統一組織網上申報與遞交材料(2014年3月20日—4月5日)
學校統一組織推薦人選(即申請人)在國家公派留學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網上申報材料相關工作(具體要求及說明見附件5);同時在4月5日前向研究生院學位辦提交如下材料。
1、《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出國留學申請表》(訪學類)
本表包括:A)基本情況;B)外語水平;C)教育與工作經曆D)主要學術成果;E)主要學術成果摘要介紹;F)研修計劃;G)國外邀請人(合作者);H)其他信息;I)申請留學情況8個子表。前7個子表在任意時間網上注冊後即可填寫,最後的{申請留學情況}要在項目開通期内填寫(非開通期間,國别、留學身份、項目的顯示會有缺失)。
項目開通期間,申請人按要求如實填寫網上申請表;在填寫完申請表并确認無誤後,可按系統提示完成網上提交并打印,申請人需在紙質申請表“申請人簽字”欄中簽名。
申請表中研修計劃部分應明确出訪院校/機構名稱、與外方合作情況、訪問計劃及行程、預期目标等。
2、《單位推薦意見表》(見附件4)
此表随表1從系統打印出空白表,無需由申請人上傳掃描件;由申請人所在學院或部門針對申請人具體情況,并按照表格填寫要求負責填寫并簽字蓋章,同時将填寫好的單位意見用Word文檔發送至oxwb@jnu.edu.cn,由研究生院統一完成單位推薦意見網報工作。
3、正式邀請信複印件
邀請函應由派出學生的外方指導教師或指導教師所在院校/機構主管部門簽發,并用邀請單位專用信紙打印。
4、外方合作導師介紹
主要包括國外合作導師的教育、學術背景;目前從事科研項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論文發表情況;在國外著名學術機構任職情況等,原則上不超過一頁。
5、居民身份證複印件
請申請人将身份證正反面同時複印在一張A4紙上。
上述材料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語以外語種書寫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譯件。材料1、3與4,請按以上順序準備一份紙質申請材料,并按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說明将相關材料掃描并上傳至信息平台。
上述所有材料紙質版本按順序夾好,于4月5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一套書面申請材料留存(留存期限為兩年),逾期不交者,不予受理,并視自動放棄申報資格
(五)學校上報推薦人選名單及申請材料至國家留學基金委(2014年4月12日前)
(六)國家留學基金委公布錄取結果。(2014年6月)
國家留學基金委組織專家對我校推薦人選進行評審後确定選派人員名單,經報教育部批準後予以公布。
六、對外聯系及派出管理
(一)派出人員需到學校人力資源管理與開發處師資科辦理出國備案手續。
(二)派出人員在派出前免簽《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免交保證金。
(三)本項目選派人員不受國家公派留學回國服務期限制,不影響申請其他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
(四)國家留學基金委資助者按高級研究學者資助标準執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教育部出國人員上海集訓部、廣州留學人員服務管理中心向選派人員預支在外一個月生活費,并購買往返國際機票。
(五)派出人員應自抵達留學所在國後十日内向中國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辦理報到手續,在外期間應自覺接受駐外使(領)館的管理。
(六)本項目選派人員出國交流資格有效期保留至2015年3月31日。凡未經批準擅自放棄資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接受其再次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
(七)被選派人員應合理安排自己在我校的教學、科研工作,保證按期派出及回國。如遇特殊情況無法派出者,應在2015年3月31日前将報告交至我院。
派出人員回國後,應該在一個月内将詳細訪問報告、護照複印件(含簽證頁)一式兩份分别交至研究生院學位辦和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處師資科。
七、其他
(一)請各研究生培養單位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動員符合條件的博士生導師積極申報。
(二)本項工作聯系人如下:
研究生院
聯系人 張冰紅 李朋軍
電話: 85225890
電子郵件oxwb@jnu.edu.cn
地址:太阳集团app首页行政辦公樓研究生院422室
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處
聯系人:趙承想
電話:85220026
電子郵箱:oszk@jnu.edu.cn
地址: 太阳集团app首页行政辦公樓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處師資科708室
國家留學基金委聯系人:徐一平、劉磊
電話:010-66093960/3553
電子郵件:yjs@csc.edu.cn
附件:1、2014年博士生導師短期出國交流項目實施辦法
2、太阳集团app首页博士生導師短期出國交流項目申請表
3、國家留學基金委留學申請表(訪學類)
4、國家留學基金委《單位推薦意見表》
5、2014年博士生導師短期出國交流項目申請材料及說明
太阳集团app首页研究生院
人力資源管理與開發處
201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