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校公醫辦《關于學生醫保工作的緊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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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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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學院:
現将校公醫辦《關于學生醫保工作的緊急通知》轉發給你們,請通知相關同學及時辦理醫保續保手續。
特此通知
附件:關于學生醫保工作的緊急通知
培養管理辦公室
2014年6月19日
附件:
關于學生醫保工作的緊急通知
校本部各院、系:
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參保年度學生醫保續保工作已經展開,為了使同學們能正常享受醫保待遇,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延期畢業生需提供的資料
因各種原因需延期畢業的學生,請于2013年6月30日前向公醫辦提供延期畢業證明,辦理續保手續,過期視同正常畢業生做停保、減員處理,不再享受學生醫保待遇。
二、 休學學生需提供的資料
因各種原因需休學的學生,請于6月30日前向公醫辦提供休學證明,公醫辦将為其辦理續保手續,過期視同正常畢業生做停保、減員處理,不再享受學生醫保待遇。
三、 享受政府資助生需提供的資料
續保學生請注意:如持有民政部門發放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低收入困難家庭證》或殘聯部門發放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請于9月30日前送以下資料來公醫辦審核。資料審核合格者,可以免繳2014年度的醫保費。
提交材料要求如下:
1 、《低保證》、《低收入證》(2014年已年檢且證件中最好标有9月份領取低保收入的記錄);《殘疾證》(殘疾等級為一、二級)原件(原件審核後退回)及複印件三份。
2、個人身份證複印件三份。
逾期未送資料審核的學生,均按正常繳費學生辦理參保。
總務後勤管理處
公費醫療管理辦公室
二0一四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