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7年國家公派研究生出國留學項目選派工作的通知(碩士生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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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
文章來自:校研究生院培養管理辦 閱讀次數:1977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的工作部署,2017年國家公派碩士研究生項目選派工作已于日前正式啟動。現将有關文件精神和我校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選派計劃
1.選派類别及規模
2017年全國計劃選派800名碩士研究生出國留學。選派類别包括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和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
2.選派範圍
(1)面向應屆本科畢業生選派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面向在讀碩士生選拔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
(2)選派學科專業領域為農業、公共管理、經濟管理、社會工作、國際金融、國際法、工業設計、航空安全保障、先進制造工程和網絡工程等。
(3)選派範圍不包括: 已獲得國外全額獎學金資助;已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且在有效期内;已申報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尚未公布錄取結果;曾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未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準擅自放棄且時間在5年以内,或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準放棄且時間在2年以内;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回國後服務尚不滿五年。項目有特殊規定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3.留學單位及途徑
(1)重點支持留學人員派 往教育、科技發達國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和實驗室等機構。
(2)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可通過個人或導師聯系國外留學單位派出,也可利用國家留學基金委與國外教育、科研機構合作獎學金派出。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需通過本校和外方學校的校際合作項目派出。
4.資助内容及時間
(1)國家留學基金資助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規定期間的獎學金,資助标準及方式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對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可提供學費資助。
(2)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留學期限一般為12-24個月,具體以拟留學院校或單位學制為準。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的留學期限為3-12個月。
二、申請條件
1.具有中國國籍,且為我校在讀碩士研究生或應屆本科畢業生,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身心健康,無違法違紀記錄,有學成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具備紮實的專業基礎,較強的學習、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綜合素質良好,學習成績優異或工作業績突出,具有較強的發展潛力。
3.申請人需年滿18周歲,申請時年齡不超過45歲(1971年3月20日以後出生)。
4.申請時外語水平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①外語專業本科(含)以上畢業(專業語種應與留學目的國使用語種一緻);②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語種國家留學一學年(8-12個月)或連續工作一年(含)以上;④參加“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并達到合格标準;③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培訓部參加相關語種培訓并獲得結業證書(英語為高級班,其他語種為中級班);⑤參加雅思(學術類)、托福、德、法、意、西、日、韓語水平考試,成績達到以下标準: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語達到歐洲統一語言參考框架(CECRL)的B2級,日語達到二級(N2),韓語達到TOPIK4級;⑥通過國外拟留學單位組織的面試、考試等方式達到其語言要求(應在外方邀請信中注明或單獨出具證明)。
5.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時應已獲拟留學單位出具的入學通知書或邀請信。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申請時應已獲拟留學單位出具的正式邀請信、中外雙方聯合制定的學習計劃等。
三、申請及選拔程序
遴選、推薦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擇優錄取”的方式進行。
(一)2017年3月6日前:聯系、提交申請材料階段
拟申報公派研究生項目出國留學的學生充分利用各種渠道積極與國外聯系,獲得國外知名院校或科研機構的邀請信/入學通知書、意向錄取通知書、外語水平證明等申請材料。申請人将《太阳集团app首页國家公派研究生項目申請表》(附件1)和申請材料(清單及要求詳見附件2)一式五份(可複印),提交至研究生院436室。
(二)2017年3月7日至14日:學校評審确定推薦候選人名單階段。
(三)2017年3月15日至22日:推薦候選人網上公示階段。
(四)2017年3月23日至30日:推薦候選人網上報名、上報國家留學基金委材料準備階段。
(五)2017年3月31日至4月5日:上報候選人名單及申請材料至國家留學基金委。
(六)2017年4月:國家留學基金委組織專家評審,确定拟錄取人員名單,呈報教育部審批。
(七)2017年5月:國家留學基金委确定并公布錄取人員名單。
(八)2017年7月起:獲資助資格的學生辦理簽證、預定機票等手續後陸續派出。
四、派出與管理
留學人員在派出前,須與留學基金委簽訂《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并辦理公證、交存保證金和《國際旅行健康證明書》,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審核後再予以辦理簽證、預訂機票等派出手續。派出後遵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的有關規定及《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的有關約定。留學期間,留學人員應自覺接受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的管理,具體按照《國家公派留學研究生管理規定(試行)》執行。
五、公派研究生項目最新信息及聯系方式:
有關公派研究生項目的最新信息敬請關注以下網站:
國家留學基金委網站http://www.csc.edu.cn
國家留學基金委網上申報系統http://apply.csc.edu.cn
研究生院聯系人:賀璞,電話:85226286;E-mail:opygl@jnu.edu.cn;辦公地點:行政樓436室。
研究生院
2016年12月19日